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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奔腾电器商标侵权“蹭热点” 代价高昂赔付小米5000万

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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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事情本身也滑稽。2011年小米手机开始成名,然后市场上出现了一个叫“小米生活”的品牌,卖挂烫机、风扇、电磁炉、电饭煲、冰箱等商品。
不过,这个“小米生活”与真正的小米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但其册相关商标,在宣传语、包装设计、推广策略上,被告在天猫、京东等网店全方位地摹仿小米公司的商标、字号、域名、宣传语、品牌配色等等,采取多种行径涉及恶意攀附小米品牌价值,最终也给自己惹了大祸。
具体事实是,中山奔腾电器有限公司、中山米家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米家公司”) 在实际经营中,全方位地摹仿小米公司的商标、字号、域名、宣传语、品牌配色等等。
中山奔腾公司与中山米家公司不仅抢注了“小米生活”、“智米生活”等商标,还在电磁炉等20种以上的家电产品上大量使用“小米生活”标识,并且在苏宁、京东等主流电商平台销售,销售总额已达8000多万。
2011年11月,中山奔腾公司申请注册"小米生活"商标,2012年10月初步审定公告。小米科技公司提出异议,2015年该商标被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商品包括电炊具、热水器、电压力锅等。2018年"小米生活"注册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国家商评委)以系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为由,裁定宣告无效,2019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行政判决,驳回中山奔腾公司的诉讼请求。此外,中山奔腾公司曾提出97项商标注册申请,其中,在多个类别商品上注册多件与小米科技公司"小米"" ""智米"近似的商标。
小米在2017年针对涉案商标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2018年商评委做出裁定,将该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在成功宣告涉案商标无效后,小米又以商标侵权及对其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2018年11月6日,小米公司将中山奔腾公司和中山米家公司起诉至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判决认为,原告“小米”商标构成驰名商标,被告中山奔腾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侵权行为具有明显恶意,情节极为恶劣,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
一审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0万元及合理开支41万余元。
中山奔腾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江苏高院于2019年12月31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种“蹭热点”的代价也是高昂的,“小米生活”销售额也就约7000万元,但小米全面胜诉获赔5000万元。
可是,几乎同时出台结果的另一个小米商标争议案,小米起诉廊坊一家电动车公司使用“雷军电动”名称进行销售,却仅获赔40万。两个案子的获赔金额相差也太大了。